沙河口区检察建议以点带面规范证件管理
□ 本报记者 韩宇
(资料图)
□ 本报通讯员 杨茜淳 王双
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业务的支撑作用,推动法律监督由点到面、由个案到类案的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日前,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7个街道办事处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对辖区持有《失业证》(现称《就业创业证》),特别是已经就业、却仍持有该证件享受国家就业扶持和就业援助政策的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建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此类证件的管理。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涉嫌骗取低保诈骗的案件说起。
今年4月,沙河口区检察院在办理付某某涉嫌骗取低保诈骗案件时发现,为了证明其子女没有赡养能力,在付某某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中,含有其亲属2011年办理的《失业证》证明,但该名亲属在办理《失业证》时已在该辖区某街道社区工作。
经核实,按照当时的政策,因社区工作人员没有单位账户统一缴纳社保,需个人持有《失业证》才能建档缴纳,所以社区工作人员都办理了该证件。直到2013年7月,沙河口区为社区工作人员建立了统一账户缴纳后情况才有所改变。而在这之前,因《失业证》均由各街道办理和发放,所以证件办理的人员及数量并没有规范的档案记录,也处于管理较为混乱的状态。
“刑事检察部门依法对付某某进行审查起诉并追回了骗取的3万余元低保金,同步将线索移交给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经系统研究,我们确定了调查方向,虽然《失业证》经过几次更名(2011年更名为《就业失业登记证》,2014年更名为《就业创业证》),但其用于失业、就业登记的性质始终未变。如果疏于管理,不仅会对国家研判就业、失业的形势造成影响,也将导致部分人员违规享受就业扶持、就业援助政策,甚至出现骗领低保等损害国家利益、侵害国有财产的情况出现。”沙河口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李姗姗说。
为了精准找出《失业证》的管理漏洞,该院调取了2005年以来辖区办理的所有《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名单、辖区社区工作者名单以及2013年以来使用统一账户缴纳社保的社区工作人员名单等。
“通过与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我们将获取的35万余条数据信息全部导入‘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监督数字模型’,通过交叉比对,发现辖区内有7个街道的400余名社区工作者办理了该证件,而且都是在2013年前办理的。”李姗姗说。
为了预防和避免相关人员及其家属再利用《失业证》申请低保金等类似违法的情况发生,根据对比和整理出的线索,沙河口区检察院公开向辖区7个街道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迅速行动,对辖区社区工作者办理该证件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和核实,通过建立台账、逐一签订承诺书、统一保管等形式加强证件管理。同时,积极协调完善社区工作者就业信息网上用工备案,确保社区工作人员就业信息准确,避免证件不当办理和使用。
“《就业创业证》是国家统一规范就业失业登记的有效载体,明明已就业却仍持证谎称失业的现象应得到尽快整治,有效规范管理国家证件,避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占据宝贵的促进就业资源,让应该得到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人员能够充分享受到国家的政策红利,保证促进就业工作精准有效。街道办事处作为负责《就业创业证》办理的基层机关,对辖区社区工作者又直接进行管理,更应当在该证件的管理使用中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虽然我们工作的开展只是着力于一个小切口,但是我们希望以点带面,推动相关部门真正把该证件管理起来,把证件的办理、使用工作做实做细。”李姗姗说。(韩宇 杨茜淳 王双)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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